警方去年下半年提3995次要求移除網上資料 較上半年增逾21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5/06 16:00

最後更新: 2020/05/06 16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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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務處為提出最多要求的部門。(資料圖片)

政府於去年向資訊通訊科技公司提出共5,517次披露資料要求,及4,420次移除資料要求。其中警務處提出最多次數的要求,按去年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統計,警方分別提出2,181次及3,144次披露資料要求;要求移除資料方面,警方上半年提出180次,下半年提出3995次,增幅逾21倍。原因為涉及及科技罪案或使用互聯網的罪案。

創新及科技局今(6日)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提問時,指警務處主要要求移除涉科技罪案或使用互聯網罪案的影片、文字及圖片,惟有關部門未有備存獲受理或根據法庭命令提出要求的數字,亦未有提供涉及多少間資訊科技公司的數字,而部分獲受理的個案,相關資料已被移除。

提出最多要求的部門其次為海關,去年共提出176次要求披露資料,涉用戶資料或IP地址,用作防止及偵查罪案,及逮捕,起訴和拘留罪犯,當中85%個案獲受理;另海關提出184次移除資料的要求,以遏止侵權罪行,全屬法庭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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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蘇文軒